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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报]汇绿生态(001267):2023年半年度报告永盈会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8-16 17:49: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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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晓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志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轶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如有涉及的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对公司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提示相关风险,敬请查阅。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3、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原件。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 开大厦写字楼37楼(青洲盛汇写字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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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

  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

  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

  永盈会

  项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公司上年末资产负债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影

  响 1,649,867.5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 1,443,211.03元,未分配利润影响187,353.68 元,少数股东权益影响

  19,302.79 元;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1,244,182.53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1,142,623.43元,未分配利润影响101,559.10元。影响 2022 年 1-6 月利润表项目:2022年1-6月合并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影响26,794.50元;2022年1-6月利润表项目,所得税费用影响59,390.31元。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 (二)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为控股型企业,主营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等,能够完整的提供从苗木种植、园林工程设

  计、施工及后续绿化养护等全产业链服务。工程施工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开展,设计业务主要通过汇绿园

  林、蓝德凯尔开展,苗木种植业务主要通过绿泉苗木、源泉苗木、金溪华信、汇绿园林等多个子公司的苗圃开展。

  汇绿园林是公司的主要子公司,于2001年注册成立于浙江省宁波市永盈会,业务范围覆盖浙江等华东经济发达地区,华中以及

  西北区域,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后其全部股权置入华信股份。汇绿园林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多项一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

  级资质,资质齐全,具有独立承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及配套的市政、道路、城市照明、生态治理、古建筑等施工业务的

  汇绿园林多次入选“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50强”,为“浙江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

  单位、银行资信等级AAA级单位;承建的项目荣获两次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多次获得中国优秀园林

  工程“金奖”、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奖(优秀勘察设计奖)、湖北省市政示范工程“金奖”等荣誉。

  公司主要从事市政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辅之以地产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园林工程业务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

  主要业务模式是在资质范围内向建设单位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以及向其他工程施工总承包方提供工程专业承包服务。根

  据公司全产业链优势,以EPC模式参与工程建设已成为公司的优势之一。公司业务的承接是由建设单位或者其他工程施

  工总承包单位就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专业分包的招标要求进行投标,确定中标后,公司预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开展工程施工。工程项目部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以及合同约定,向业主方申请确认工程完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来自于汇绿园林的整体经营实力和设计师团队的专业水平以及苗木种植面积扩增带来的供应链优

  随着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大型园林绿化项目逐步增加,对高层次、高水平、高品位的园林绿化项目的需求也日益增多。

  随之而来的是,客户更加看重园林绿化企业过往的业绩和多年树立起来的品牌,优秀的品牌往往代表着高水平的服务和

  高质量的作品。因此,公司品牌是影响行业竞争格局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家近年推进工程总承包,采用“设计-采购-施

  工”(EPC)总承包等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公司具备顺应政策要求获取项目的能力。园林绿化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资

  质、项目运作经验、项目人员资质已成为中大型市政园林项目招投标环节的重要考虑因素。

  大中型园林工程施工项目通常具有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工期长的特点,对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程施工、设计协

  调、资源调配、资金技术实力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目前业内多数园林绿化企业不能独立承揽并实施大中型项目。大中

  型园林工程项目在招投标阶段,发包方将对园林绿化企业的综合实力进行全面考量。经过多年发展永盈会,公司在项目获取方

  面凭借着自身的专业资质、大中型项目经验、品牌声誉、荣誉奖项、人才储备等优势已经初步形成了业内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是行业内资质较为齐全的园林绿化企业之一,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相关专业

  资质构建了公司较为完整的专业资质体系,确保公司具备独立开展各项园林绿化业务的能力,使得公司在园林工程施工

  项目的竞争中取得优势,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公司的资质优势不仅体现了较高的员工素质、

  技术管理水平和项目运作能力,而且有利于业务开拓及项目承揽,凸显了跨区域业务拓展和大型项目的实施能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淀,公司现已培育出一支可承接大中型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专业人才队伍,承接并完成了多个重大

  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展现了优秀的服务质量、专业的施工水准和完善的项目运营管理能力。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57人、一级注册建造师28人,二级注册建造师55人,其他各类注册证书持证人15人。众多的注册建造师等专业人才储备,是公司的重要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园林工程施工项

  公司的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等业务已形成了互补互益的一体化经营优势。

  公司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专业设计团队可以为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的稳定开展提供保障,设计施工

  一体化可以使公司参与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竞标,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对于大中型园林工程项目,公司设计团

  队会参与进行设计调整,确保项目景观设计效果的实现,以提升工程品质、提升客户满意度。同时,公司设计团队在参

  与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积累的丰富经验,有利于使园林景观设计方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降低了设计变更频

  率,提升了公司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设计水平和实施效率。此外,公司的一体化经营可以使园林工程施工项目与园林景

  永盈会

  观设计业务的有机结合,可以更为高效地获取项目信息和利用客户资源。近年来,公司先后在浙江、湖北、江西建立了

  苗木基地,品种主要包括无患子、桂花、樱花、红梅等园林工程常用苗木,随着苗木的不断成长,未来将逐步缓解公司

  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外部苗木采购压力,名贵或常用苗木品种及数量的宽裕选择空间可以为公司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

  设计团队提供更大的设计自由度,提升设计方案的综合水准和可实现性;苗木自给程度的不断提升,进一步保障工程施

  2022年10月1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 的4,054.36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2年10月17 日出具了众环专字号《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 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 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 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6月12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为总部办 公楼项目,鉴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注册地暂未找到合适用于公司总部办公的可购置房产,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效率及 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董事会认为调整该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更有利于提高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变更 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及S203 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 绿化专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分别为2,851.58万元、2,986.89万元。 募集资金用于“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EPC”“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 -燕花路)、临空大道(燕沙路-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 EPC 总承包”的项目处于正常施工中。

  2、燕花 路(鄂 东大道- 吴都大 道)、 将军大 道(大 桥路-燕 花 路)、 临空大 道(燕 沙路-燕 花路) 等五条 道路生 态廊道 工 程 EPC 总承 包

  4、梁子 湖区环 湖生态 环境治 理项目 一期工 程总承 包 (EPC)

  5、S203 鄂州段 (鄂州 机场快 速通 道)绿 化专项 工程工 程总承 包 (EPC)

  分项目 说明未 达到计 划进 度、预 计收益 的情况 和原因 (含 “是否 达到预 计效 益”选 择“不 适用” 的原 因)

  1:“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EPC”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 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即合同中约定的建安工程费)减去项目的预算总成本(即项目投 入)。公司通过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EPC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22.95%的内部收益 率。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EPC项目截止报告期末已完工尚未完成工程结算。 2:“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临空大道(燕沙路-燕花路)等五条道 路生态廊道工程 EPC 总承包”(简称“五条路工程 EPC 总承包”),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 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即合同中约定的建安工程费)减去项目的预算总成 本(即项目投入)。公司通过五条路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22.85%的内部收益率。五条 路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截止报告期末处于正常施工中。 3:“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简称“梁子湖区环湖生态治理一期工程总 承包”),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即 合同中约定的建安工程费)减去项目的预算总成本(即项目投入)。公司通过梁子湖区环湖生态治理一期工 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19.47%的内部收益率。梁子湖区环湖生态治理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截止报 告期末按照计划投入中。 4:“S203 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简称“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 化工程 总承包”),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 获收入(即合同中约定的建安工程费)减去项目的预算总成本(即项目投入)。公司通过鄂州机场快速通道 绿化工程 总承包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28.27%的内部收益率。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截 止报告期末按照计划处于正常施工中。 5: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6 月12日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募集资金 投资总部办公楼项目进行了终止,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EPC)及S203 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变更前后募集资金差额暂 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终止的项目为总部办公楼项目,鉴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注册地暂 未找到合适用于公司总部办公楼的可购置房产,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董事会认为调 整该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新募投项目包括(1)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 总承包(EPC),(2)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有利于提高资 金的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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